咱们在进行工程项目建造的时分,对于是否可以参加招投标阶段也是有一定的限制要求的。例如高规范农田建造要有规范投标资质,农业乡村部印发《高规范农田建造质量办理方法(试行)》,对中央财政转移付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出资支撑及当地政府投入的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包括新建和改造进步)的质量办理作出明晰规则。咱们来看看该方法的概况。
农业乡村部关于印发《高规范农田建造质量办理方法(试行)》的告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乡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造兵团农业乡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规范农田建造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2021年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规范农田建造进步国家粮食安全保证才能的定见》(国办发〔2019〕50号)等有关要求,推进农田建造高质量展开,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我部研究拟定了《高规范农田建造质量办理方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遵照执行。方法执行中的重要状况及时报我部。
农业乡村部
2021年3月13日
高规范农田建造质量办理方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规范农田建造质量办理,推进农田建造高质量展开,根据《建造工程质量办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规范农田建造进步国家粮食安全保证才能的定见》(国办发〔2019〕50号)、《农田建造项目办理方法》(农业乡村部令2019年第4号),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中央财政转移付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出资支撑及当地政府投入的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包括新建和改造进步)的质量办理。新式农业运营主体或乡村集体经济安排自主安排施行的农田建造项目质量办理,可参照本方法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条农业乡村部担任指导监督全国高规范农田建造质量办理作业。当地农业乡村部分担任本地区高规范农田建造质量办理,安排展开质量办理作业,拟定质量办理准则和规范,规范从业单位质量办理行为,加强质量办理业务培训,展开质量监督核对等。高规范农田建造质量办理相关的严重事项和重要状况应按程序陈述农业乡村部。
第四条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施行项目法人职责制。项目法人对高规范农田建造质量负总责,承当项目测绘、勘测、规划、施工、监理、材料(设备或构配件)供给、点评鉴定等使命的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各自承当的技能服务、工程和产品质量担任。
第五条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施行投标投标制。
投标人(投标代理安排)应严厉查看投标单位和人员的违法违规失期行为记载,禁止有围标、串标、违法分包和转让等不良行为记载,以及有违规出借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应根据项目建造规划、建造使命、建造规范、工程质量、犁地质量、进度要求等要素合理确定投标条件、区分标段和评标方法,在投标文件中应明晰与质量有关的参数、规范、工艺流程等具体要求。
第六条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施行合同办理制。
项目测绘、勘测、规划、施工、监理、材料(设备或构配件)供给、点评鉴定等业务应当签订合同。合同文件应当有相应质量条款,将质量方针分解到每个阶段、相关工序,确保质量可控。
项目测绘、勘测、规划、监理等相应承当单位不得转包(让)或分包使命,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使命。
第七条鼓舞运用绿色环保新技能、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建造高规范农田。推进犁地质量保护进步、生态修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改进有机交融,进步农田生态功能。
第八条项目法人、规划和施工单位应当广泛征求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地点城镇、乡村集体经济安排、乡民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定见主张,并吸纳合理定见。
第二章项目储备库质量办理
第九条当地农业乡村部分要树立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储备库准则。县级农业乡村部分担任建造、维护和办理本区域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储备库。县级以上当地农业乡村部分逐级汇总办理本区域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储备库。
第十条归入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符合农田建造规划;
(2)项目选址、区域规划、建造规划、建造内容和资金需求科学合理;
(3)项目区土地权属明晰,当地大众积极支撑改进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
(4)地块相对集中连片,建造后能有效改进生产条件,进步粮食产能;
(5)具备立项后及时安排施行的条件。
第十一条当地农业乡村部分应归纳考虑规划布局、水源保证、基础设施现状、连片面积、建造周期、资金投入、农人意愿、施行效益等要素,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安排项目建造,明晰已归入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储备库项目的优先序。
第十二条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储备库施行动态办理。县级农业乡村部分应提前策划本区域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对符合入库要求的项目及时入库;并定期剖析研判,对已立项施行或因状况改变不符合入库要求的项目及时出库。
第三章立项质量办理
第十三条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应在完成实地测绘和必要的勘测并获取项目区犁地数量与质量状况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初步规划文件。
第十四条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法人应对测绘、勘测、犁地质量等级点评、规划等单位的外业作业效果进行审阅。
第十五条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现状图测绘文件比例尺应能够精确反映项目区现状并满足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路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坚持等工程规划和施工精度要求。
第十六条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规划文件应以进步项目区粮食产能为首要方针,因地制宜提出工程、农艺(农机)、生物、办理等方法,明晰建造内容和质量要求、出资和效益方针等。
第十七条省级农业乡村部分会同有关部分,结合本地实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及相关方针要求,确定项目批阅主体。项目批阅主体应按规则安排鉴定项目规划效果,对规划根据、建造计划、规划规范、概算编制、效益剖析等内容的合规性、科学性、合理性和规划文件及附件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加强查看,必要时可对申报、勘测、规划单位展开面对面质询。
项目鉴定专家和第三方鉴定安排的选取应施行回避准则。
第十八条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批阅主体应将项目规划鉴定可行的项目向社会公示(触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在外),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作业日。项目批阅主体应及时批复立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对公示有异议的,经专家论证符合立项条件后及时批复立项。
第四章项目施行质量办理
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在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开工前应安排规划、监理、施工单位和项目区农人代表进行技能交底。规划单位应做好施工过程的技能指导、规划变更等后续服务作业。施工和监理单位应严厉执行规划文件要求,确保规划目的在施工中得以落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行修正、变更项目规划文件。
第二十条凡进入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具有产品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或技能规范规则的进场试验陈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原材料和中心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并对构配件和设备等进行抽检,未经查验或经查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用。
第二十一条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施工单位应严厉依照国家、当地、行业有关工程建造法律法规、技能规范以及规划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禁止私行降低规范,减缩规划。施工单位应加强各专业工种、工序施工办理,未经检验或质量查验鉴定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个工种、下一道工序施工。施工单位应加强荫蔽工程施工办理,鄙人一道工序施工前,应经过项目法人、规划、监理单位查看检验,并制作荫蔽工程竣工图。施工单位应树立完整、可追溯的施工技能档案。
第二十二条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施行工程监理制。
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则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查验等多种形式展开全过程监理,加强施工材料质量、荫蔽工程施工、单项工程检验等关键环节监理,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及时催促整改并复查。监理单位应及时搜集、整理、归档监理材料,按约定期限如实向项目法人及县级农业乡村部分陈述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相关控制方法。
第二十三条高规范农田建造施行计划不得私行调整,项目施行过程中,建造地点、建造工期、建造内容、单项工程规划、建造资金发生改变确需调整的,依照“谁批阅、谁调整”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则办理审阅批复。
由于自然灾害、地质状况改变、疆土空间规划调整和施行国家严重建造项目等要素导致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无法施行的,项目批阅主体应加强查看,根据需要及时停止项目建造。项目停止查看成果应向社会公示(触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在外),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作业日。停止项目应按程序报农业乡村部存案。
第五章项目建后质量办理
第二十四条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竣工后,县级农业乡村主管部分应对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路途、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工程数量与质量进行复核,并形成复核陈述。对复核发现的问题,由项目法人安排整改。经过工程数量与质量复核后,当地农业乡村部分应按规则及时展开项目检验。
第二十五条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出具质量保修书、首要工程与设备运用说明书。质量保修书中应明晰质量保修期、保修规划和内容、保修职责和经济职责等。工程与设备运用说明书应明晰运用要求、操作规程、运行办理、修理与保养方法等。
第二十六条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竣工后,县级农业乡村部分应根据《犁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等技能规范,安排展开犁地质量专项查询点评,对项目区犁地质量首要性状展开实地取样化验,点评并区分犁地质量等级、测算粮食产能。
第二十七条当地农业乡村部分应依照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竣工检验方法要求,严厉展开检验作业,加强对项目工程建造、资金运用、犁地质量和粮食产能进步等状况的量化点评。对竣工检验发现的问题,当地农业乡村部分要催促有关职责方及时整改到位。
第二十八条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竣工检验后,当地农业乡村部分要依照当地相关方针要求,及时展开项目新增犁地指标核定相关作业。
第二十九条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检验经过后,项目法人应及时按有关规则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当地农业乡村部分应安排树立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建后管护长效运行机制,监督落实管护职责。
第三十条当地农业乡村部分应加强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档案办理,树立完整的项目档案,及时依照有关规则对项目档案进行搜集、整理、组卷、存档。项目档案保存期限不该短于工程规划运用年限。具备条件的当地,要经过全国农田建造监测监管途径施行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电子化办理。
第三十一条当地农业乡村部分应根据《犁地质量监测技能规程》(NY/T1119-2019)等,持续盯梢犁地质量改变状况,加强高规范农田后续培肥,稳定进步地力。
第六章质量监督
第三十二条农业乡村部按规则经过查看、专项查看、要点督办等方法,当地农业乡村部分可采用巡查、查看、“双随机一揭露”查看等方法加强高规范农田建造质量监督。
鼓舞当地农业乡村部分利用遥感、航测、大数据剖析等现代信息技能对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施行全程动态监管。
第三十三条当地农业乡村部分应加强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各阶段信息上图入库填写审阅把关,进步报送质量,精确填写开工、建造开展、地理信息等。
第三十四条鼓舞当地农业乡村部分依法依规记载并揭露高规范农田建造项目测绘、勘测、规划、施工、监理、材料(设备或构配件)收购、点评鉴定等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违法违规失期行为信息,按规则程序将失期记载归入信用点评办理体系。
第三十五条鼓舞经过以工代赈等方法引导农人参加高规范农田建造,支撑将农人质量监督员归入公益性岗位,展开建造质量监督。加强对农人质量监督员的技能指导和业务培训。
利用网络途径、项目公示标牌等信息途径加大高规范农田建造信息揭露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六条各级农业乡村部分应将高规范农田建造质量监督成果作为项目绩效点评、项目检验和年度作业鼓励考核等的重要内容,施行奖优罚劣。质量监督成果与高规范农田建造使命安排相挂钩。
第三十七条高规范农田建造质量办理作业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职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方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好啦,今日的内容就到这里了,经过上文咱们了解到农业乡村部关于印发《高规范农田建造质量办理方法(试行)》的告诉概况,这有利于加强高规范农田建造质量办理,推进农田建造高质量展开,希望各个相关企业单位及时阅览了解。
(来源:投标网https://www.okci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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