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敏报道近日,四川省财政厅、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政府收购项目电子化收购的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处理运用作业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
《告诉》指出,7月1日起,四川省内各级政府收购项目的电子化收购活动应运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规模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收购人、代理机构、供货商应当在参加电子化收购活动前,自行处理、运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参加收购活动,并加强证书及签章的保管,确保可以正常运用,防止非授权操作;收购人要提前为其托付的收购人代表处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四川省政府收购评定专家库中确认可以参加电子化评定作业的评定专家自行处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自9月1日起,正式运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参加电子化收购评定活动。政府收购活动参加各方在参加电子化收购活动前,需登录全省统一认证系统或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身份信息绑定和授权操作,下载学习操作阐明,并按照操作阐明的规定进行系统操作。来源:中国政府收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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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项目 数字证书 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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