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明柳报道山东省财政厅于近日下发《关于推动政府收购合同电子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政府收购监管与买卖全流程电子化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政府收购合同电子化,下降政府收购活动的准则本钱和安排本钱,为基层、为企业办实事。
《通知》确认了“省级先行”的推动步骤。依据相关要求,充分考虑收购标的的复杂性及信息化使用的差异性,确认了分步推动的计划,计划用两年的时刻,在全省政府收购范畴逐渐推广政府收购合同电子化。省级首先试行,有条件的市可依据作业需要,自行挑选部分适合的范围进行试点,对全省适合使用电子化合同的政府收购项目逐渐使用电子合同。
《通知》要求各级充分做好准备作业。一是做好开标评审信息化体系对接。各市拟使用的开标评审信息化体系,要按照政府收购监督办理要求和山东省政府收购信息揭露渠道标准化接口要求,完成与相关体系的数据交互共享。二是做好供货商电子身份认证和电子签章相关作业。各开标评审信息化体系,要在山东省政府收购供货商库的基础上,规范完成供货商电子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等功能,保证一地申领全省通行。三是做好收购人电子身份认证和电子签章相关作业。依据山东省预算办理一体化作业部署,收购人电子身份认证和电子签章依托全省预算办理一体化体系完成,一致清晰具体业务流程和签章形式,确认标准接口。四是各级财政部门要辅导预算单位强化内部操控,梳理作业流程,完善合同办理和电子签章办理的相关办理准则。
《通知》还强调,各市县不得强制一切政府收购项目的安排活动必须经过电子开标评审体系,不得禁止收购人和中标成交供货商签订纸质合同,以脚踏实地的作业作风和便民利民的作业态度,保护广大供货商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诉求,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来源:中国政府收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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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合同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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