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贵阳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全文公布《关于贵阳市、贵安新区乡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住宅公积金相关事宜的通知(征求定见稿)》(以下称《征求定见稿》)。其间规定,贵阳市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员工家庭(包含自己及爱人)自有住宅已归入贵阳市、贵安新区乡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的,可提取自己及爱人的住宅公积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8月24日前,市民能够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函件的方式提交定见。
《征求定见稿》提出,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住宅公积金的范围包含住宅公共部位修理、共用设备设备修理、加装电梯。提取条件为:员工家庭已先行付出建造分摊费用;因多套自住住宅触及多个老旧小区改造或同一个小区触及多项住宅消费行为的员工家庭,只能就其间一个小区的一项住宅消费行为请求提取一次;员工家庭在贵阳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处理住宅公积金借款或住宅公积金借款已结清。
员工自己及其爱人因老旧小区改造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应在付出个人建造分摊费用后18个月内一次性处理提取手续。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该住宅个人实践直接出资金额,且提取后员工自己及其爱人住宅公积金账户内均应保留不低于100元的余额。
市民能够登录贵阳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看全文,提交定见能够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gygjjzhc@163.com;或邮递函件至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贵州金融城7栋贵阳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邮政编码:550081)。提交定见请留下联络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络。(来历:贵阳晚报记者商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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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公积金 老旧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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