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参与主体行为信息公开按照“统一部署、分级管理、整合共享”的原则,由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托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进行统计汇总,公开指标覆盖政府采购全过程、涵盖各环节,是对各参与主体行为相关信息的总体反映。集中公开参与主体行为信息,是有序推进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机制的有益探索。目前公开的信息仅供采购人在选择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及书面推荐供应商时查询、参考,下一步将逐步完善指标体系,扩大应用领域,并据此建立行为主体的诚信档案,构建全流程电子化下的政府采购诚信管理机制。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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