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规自委获悉,《北京城市副中心站归纳交通纽带工程消防规划导则》正式印发。导则清晰,副中心纽带中的商业设备要求安置在地下一、二层,不允许安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副中心站归纳交通纽带地上总修建面积约139万平方米,地下总修建面积约128万平方米,功用归纳、规划大,铁路及地铁均采用中庭式车站和多空间交融的规划理念,车站与其他功用设备间的联络度高,是典型的站城一体化工程。据介绍,现行国家标准首要针对单一功用的修建,对多功用站城一体化工程的消防规划要求不具体、不体系,乃至不清晰。为此,导则依据副中心纽带的功用需要和空间特性、不同区域内的火灾特性,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消防规划技术要求。
导则提出,副中心纽带地下空间设置的出地面采光窗井、排烟竖井等,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地上相邻单、多层民用修建或裙房的防火间距不该小于6米,与地上相邻高层民用修建主体的防火间距不该小于13米;当防火间距不满足要求时,应采纳设置防火墙等防止火灾延伸的办法。
导则提出,副中心纽带的车站公共区内不该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地下餐饮场所不得使用天然气,严厉控制易燃物品的数量和火源,并应采纳预防电气火灾的办法。
导则清晰,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副中心纽带中的商业设备要求安置在地下一、二层,不允许安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严厉控制在地下展现和出售各类易燃易爆商品。
导则提出,不同功用设备或各功用设备内的高火灾危险性场所与其他区域或场所之间,应设置防止火灾延伸的防火分隔办法,并统筹方便使用和人员分散。
同时,铁路车站的站台公共区、乘客进出站厅和候车厅、地铁车站的站台和站厅的公共区,可利用上、下行自动扶梯作为分散设备,但下行自动扶梯应能在火灾时改为上行功用或中止运行。
导则提出,副中心纽带中各功用设备内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体系。(来源:北京日报记者陈雪柠)
原标题:副中心站归纳交通纽带工程消防规划导则发布商业设备不许设在地下三层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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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中心站 归纳交通纽带工程 消防规划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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