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日前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我省将从省级林业专项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用于20个县(市、区)、国有林场等展开林业碳中和试点建造,完成建造面积50万亩以上,新增森林植被碳汇量50万吨以上。
意见提出,要健全林业碳汇发展机制,完善林业碳汇买卖制度,探究树立福建林业碳中和买卖中心,拟定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办法,树立碳排放抵消机制;鼓励各地积极探究林业碳汇场外买卖模式,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林业碳汇或营造碳中和林,推进碳中和行动;培养我省具有林业碳汇项目审定核证资质的机构;采纳植树造林、森林运营和灾祸防治等固碳减排办法提升林业碳汇才能,支持展开“森林停止商业性采伐”等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研究,鼓励国有林场、林业企业等运营主体强化森林运营,进步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固碳才能,参与碳汇买卖。(来历:福建日报记者张辉通讯员刘建波)
标签:
林业碳中和
(免费声明: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顺便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顺便声明为准。
2、本网站转载于网络的资讯内容及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历不明的情况。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诉我们更正。若未声明,则视为默许。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结果,本站不承担任何职责。
3、本网站所转载的资讯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4、如有问题可联络导航网编辑部,电话:010-88376188,电子邮件:bianjibu@okci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