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6日电(记者王优玲)记者6日从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得悉,北京、厦门、景德镇等21个城市(区)将展开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第一批试点自今年11月开始,为期2年,要点探究城市更新统筹策划机制,探究城市更新可继续形式及探究树立城市更新配套准则方针。
根据住宅和城乡建设部近来印发的《关于展开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告诉》,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意图为,针对我国城市开展进入城市更新重要时期所面对的杰出问题和短板,严格执行城市更新底线要求,改变城市开发建设办法,结合各地实践,量体裁衣探究城市更新的工作机制、施行形式、支撑方针、技术办法和管理准则,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质量提高,形成可复制、可推行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互学互鉴,科学有序施行城市更新举动。
告诉指出,要加强工作统筹,树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分联动、分层执行的工作机制。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合理确定城市更新要点,加快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年度施行计划,划定城市更新单元,树立项目库,明确城市更新方针任务、要点项目和施行时序。鼓励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为城市更新供给法治保证。
要探究树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加的可继续施行形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存使用提高为主,展开既有修建调查评估,树立存量资源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多元化资金保证机制,加大各级财务资金投入,加强各类金融机构信贷支撑,完善社会资本参加机制,健全公众参加机制。
这21个试点城市(区)包含:北京市、河北省唐山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滁州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南昌市、江西省景德镇市、山东省烟台市、山东省潍坊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长沙市、重庆市渝中区、重庆市九龙坡区、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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