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近来印发《关于中止收取政府收购文件费用的告诉》,要求中止收取政府收购文件费用,一旦发现违规收费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据了解,黑龙江省“互联网+政府收购”已全面普及、政府收购全部完成电子化,因此,该省财政厅按照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收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告诉》“完成电子化收购的,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应当向供货商免费提供电子收购文件”的要求,决定在政府收购活动中中止收取政府收购文件费用。省财政厅明确,全省各级政府收购中心等政府集中收购组织、收购人和社会署理组织在政府收购活动中,中止收取政府收购文件费用,确保契合条件的政府收购供货商通过黑龙江省政府收购网下载等方式,免费取得政府收购文件。
黑龙江省财政厅还强调,一旦发现违规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收购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包含信用点评扣分、责令整改、正告、纳入不良行为记载、罚款,限制必定期限政府收购活动、追究当事人及其单位领导职责等。黑龙江省财政厅还设立了告发电话和告发邮箱,如发现收取政府收购文件费用行为,政府收购当事人可向省财政厅告发。
(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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