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省海洋经济开展,构建海洋经济新格局,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近来联合下发通知,从11月30日起受理2021年度省级促进海洋经济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将对通过的项目给予200万元至80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撑。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7日,审定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8日。
在项目支撑范围上,三部门清晰,环绕海洋经济创新开展、海洋工业改造晋级、海洋工业深度开发、海洋工业培养壮大等范畴,着力培养开展船舶与海工装备制作、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开发应用、海洋清洁能源开发应用、水产品精深加工与冷链物流、渔港经济区、“智慧海洋”信息服务5G建设等工业。
专项支撑资金将按项目分配,实行清单化办理,采取直接补助、借款贴息等方式支撑具体项目。直接补助的,单个项目补助额一般不超越项目总投入的30%,单次补助额度为200万元至800万元;借款贴息的,单个项目贴息额不超越500万元。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海洋经济工业研制、出产及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心驻辽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均可参加申报,鼓舞“产学研”联合申报。(来历:辽宁日报记者胡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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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经济开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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