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12月9日电(记者陈青冰)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五省市9日签署《关于一起推进长江上游区域航运高质量开展战略协作协议》,一起打造长江航运高质量开展示范区、长江航运绿色开展样板区、长江航运协同开展先行区。
根据协议,五省市明确了“5个省市港航组织”+“N个重点水运开展市(区、县)”+“N个重点港航企业”的协作主体,将在航运数据共享渠道、水上应急救援协作联动、乌江通航船闸联合调度、航运方针规范研讨等方面开展重点协作,并建立起开展规划协同、重点工作会商、方针规范研讨、年度轮值牵头、互访学习交流、重要成果通报等6项工作机制。
来自五省市的33家航运企业还达到19项省际协作项目,涵盖航旅融合、多式联运、干支直达、新开集装箱航线、货物“散改集”、船只制作和运输协作等方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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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游航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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