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下一年4月起我省房屋建筑项目实施“拿地即开工”
12月19日,省住建厅传来音讯,下一年4月起,全省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造项目实施“拿地即开工”。
日前,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行政批阅服务管理局、省人防办公室联合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造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优化工程建造范畴营商环境,合理紧缩建造周期,下降企业成本,进一步激起商场活力。本年12月至2022年3月底为先行先试阶段,确认阳泉、长治、临汾、晋城4地住宅项目作为试点,在建成区范围内先行先试;2022年4月起,在全省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造项目全面推广实施“拿地即开工”。
其间,《实施方案》中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造项目流程精简为4个主要环节,即处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证、处理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处理“主体施工”阶段施工许可证以及处理联合验收,并清晰了每个环节的作业时限和报审资料清单。
此外,《实施方案》清晰要求,各市要建立健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造项目“拿地即开工”批阅改革作业跟踪督办机制,加强事中过后管理。特别是加大对处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证项目的监管力度,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撤销“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证,并追查申请人相应职责,对相关单位和职责人记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公开。(来源:山西晚报记者 薛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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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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