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来自省财政厅的音讯,为发挥政府收购政策功能,省财政已向全省各单位、各市(州)财政部门下发工作告诉,加大政府收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推进经济平稳有序展开。
在积极预留收购份额方面,主管预算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安排评价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收购项目,统筹拟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收购份额的详细计划,对适合由中小企业供给的收购项目和收购包,预留收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收购,并在政府收购预算中独自列示。收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品和服务收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收购项目,适合由中小企业供给的,收购人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收购。超过200万元的货品和服务收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收购项目中适合由中小企业供给的,将预留该部分收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收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60%。
与此同时,省财政厅要求收购人要按照政府收购法律法规研究承受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收购活动和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各地区、各单位在收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进信誉担保手法,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呼应)确保、履约确保等方面供给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凭中标(成交)告诉书和政府收购合同向展开“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请求融资贷款。
此外,收购人要严格按照收购合同约好,及时安排展开履约检验,检验合格的要按照合同约好的期限付出收购资金,加快收购资金的付出进度。收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改变、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许在合同未作约好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检验批复、决算审计报告等理由,回绝或许延迟付出收购资金。鼓励收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收购项目实践,在收购文件和合同中约好向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预先付出一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份额可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周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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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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