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末期,辽宁省动力供应保持根本稳定,动力综合生产能力到达6133万吨标准煤左右,年均增加2.4%;动力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操控,力求保持在2.69亿吨标准煤,年均增加1.6%;非化石动力成为动力消费增量主体,占动力消费总量份额到达13.7%左右;非化石动力装机成为主体电源,占比到达50%;燃煤机组全部到达超低排放标准;省内原煤产值稳定在3000万吨左右,原油产值稳定在1000万吨左右等方针。
为确保方针实现,《规划》从增强动力安全供给能力;加快动力绿色低碳转型;构建多元动力供应保证体系;构建才智高效动力体系;深化推进动力体系革命;大力提升民生用能质量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提出各领域的重要任务,重点项目及预期方针。
此外,在《规划》中,辽宁省还制定了5项详细保证措施,清晰实施职责主体,完善配套支持方针,加强监督管理等,推进各项任务方针全面落实到位,着力建造清洁动力强省。见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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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化石动力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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