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促进医疗器械工业高质量开展20条措施》,从医疗器械研发、注册、出产经营、综合服务措施四个方面,助推云南省医疗器械工业高质量开展。
在研发环节,完善助企咨询服务机制,开辟多种咨询途径。建立服务机制,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产品检测技术支撑,活跃指导第三方检测服务渠道建设。施行审评提早介入,施行“四阶段提早介入”服务企业形式,即:研发阶段的立异产品合规性支撑、查验阶段的产品查验与承检机构的联动、临床实验阶段的实验方案提早检查、审评批阅阶段的优先审评批阅产品受理前5个工作日内的快速预审,促进产品快速上市。
在注册环节,最大限度缩短行政答应工作时限,将医疗器械注册、出产、经营答应时限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压缩至最短。施行部分答应资料容缺受理,将过去“资料不齐不能办”变为“一边准备资料,一边受理批阅”的并行推动形式。
在出产经营环节,发挥第三方物流政策引领作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的医疗器械出产经营企业可委托具备条件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代为储存、配送医疗器械。
在医疗器械综合服务措施方面,加大医疗器械立异支撑力度,建立注册人服务渠道,发布有意向委托出产企业信息,方便注册人寻觅委托出产合作企业;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医疗器械技术立异体系,使医疗器械工业园区与高校、科研机构融合开展,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加快集团内搬运品种审评批阅速度,对同一集团企业在境内已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来滇申请注册的,优化审评批阅流程,将原审评批阅结论作为重要参阅,提速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医疗器械出产答应证核发;探究中医医疗器械工业开展途径,依托多民族资源,探究民族医药理论指导下的特色中医医疗器械研发、工业化途径,助推民族医疗器械工业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