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山东印发《关于促进我省新式储能演示项目健康开展的若干办法》,从新式储能商场化、规划化、规范化3个方面,提出12条办法,旨在推进全省新式储能演示项目健康开展、高质量跃升开展。
依托现货商场推进商场化开展
演示项目作为独立储能可参加电力现货商场。进入商场前,充电价格暂按电网企业署理购电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单一制电价标准实行。进入商场后,作为独立商场主体参加买卖。充电时为商场用户,放电时为发电企业,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当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对演示项目参加电力现货商场给予容量补偿。补偿费用暂按电力商场规矩中独立储能月度可用容量补偿标准的2倍实行。
鼓舞演示项目发挥技能优势参加辅佐服务。鼓舞新式储能参加电力辅佐服务买卖,辅佐服务费用由相关发电侧并网主体、电力用户合理分摊。
演示项目容量可在全省范围内租借运用。演示项目容量应在山东电力买卖中心一致登记并开放,由省内新能源企业租借运用。新能源企业租借的储能容量视同企业配建的容量。山东电力买卖中心按月度组织储能容量租借促成买卖,买卖结果作为新能源企业装备储能的根据。电网企业对签订储能租借合同(租借周期不低于2年)的新能源企业认定后,依照相关规定实行。
创新思路行动鼓舞规划化开展
引导新能源项目活跃装备新式储能设备。在新能源项目并网时,电网企业依照储能容量份额,由高到低安排并网次序;容量份额相同的状况下,规划份额高的优先并网。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依照是否装备储能确认消纳优先级,装备储能的优先消纳。
鼓舞开展大型独立储能电站。对功率不低于3万千瓦、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建新式储能项目,依照自愿原则,在具备独立计量等技能条件,达到相关标准规范和电力商场运营组织等有关方面要求,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基础上,可转为独立储能。以配建形式存在的存量新式储能项目参照上述政策实行。
支持储能多元化开展。燃煤机组通过“热储能”方式在最小技能出力以下增加的深度调峰容量、燃气机组调峰容量和电解水制氢装机调峰容量,经认定后其容量可在全省范围内租借运用,用电依照厂用电办理但计算上不计入厂用电。
加强制度办理促进规范化开展
健全完善新式储能项目存案办理。树立省级新式储能项目库。新式储能项目由县级主管部分依法依规实行存案办理,项目存案状况别离报送相关部分。
强化演示项目技能监督。演示项目并网检验前,要完结电站首要设备及系统的型式试验、整站调试试验和并网检测。并网运转后,应接入储能电站集中监管渠道。投运的前3年每年应进行涉网功能检测;3年后每年应进行一次包括涉网功能检测在内的整站检测。未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将予以解网。
优化演示项目调度运转机制。在电力供应宽松时段,坚持商场化运转,演示项目日前申报参加电力现货买卖相关信息,在商场中进行集中优化出清,买卖中优先出清。在电力供应紧张等特别时段,可采纳暂时一致调度运转的方式,并视状况适当予以补偿。
严格储能容量装备状况考核。关于未按许诺实行新式储能建设责任,或未按许诺份额租借新式储能容量的新能源企业,依照未完结储能容量对应新能源容量规划的2倍予以扣除其并网发电容量。
树立健全安全办理工作机制。树立健全掩盖新式储能电站规划设计、设备选型、施工检验、并网运转、检测监测、应急办理等全过程的安全办理体系。市、县要加强演示项目安全督导检查。演示项目业首要恪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电站安全稳定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