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监督查看范围包括截至6月30日没有交还保证金的所有政府收购项目(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收购工程招投标项目除外),以及本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产生保证金收取或交还的政府收购项目。要点查看货物和服务类政府收购项目是否存在收取(预留)质量保证金的违规行为;是否约束保证金提交或缴纳方法;是否超越规定比例收取保证金;是否逾期交还保证金。上海市财政局要求,各区财政局于2022年10月15日前形成本级专项监督查看工作报告,市财政局汇总市本级和区级监督查看成果,形成本市政府收购保证金专项监督查看工作报告,在此基础上,充沛使用本次专项监督查看成果,进一步标准完善政府收购保证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