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若干方针措施》共17条,于本年9月起开始实施,掩盖科技立异赋能、存量资产盘活、碳普惠联建试点、疆土空间使用、营商环境优化等10个方面。
据介绍,由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一起组成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开展示范区,自揭牌以来紧扣一体化、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坚持准则立异和项目建造“双轮驱动”,已经形成了88项准则立异效果,推进了100多个要点项目,在全国区域和谐开展中充分发挥了准则立异试验田、区域和谐开展样板间的效果。
本次出台的《若干方针措施》系两省一市政府联合拟定出台的第二批支撑方针,提出支撑示范区建造跨省域高新技术开发区,推进国内外大院名校与示范区合作共建高端立异载体,加快长三角国家技术立异中心在示范区内建造布局;推进长三角碳普惠机制联建作业在示范区先行先试,探究疆土空间彼此转换的机制和途径;建立三地海关跨境电商协同监管机制,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准则改革;支撑教育协同开展,开展职业教育融通试点,推进人才评价和劳动争议处置一体化;推进要点范畴法律协同,推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同开展,推进警务便民服务通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