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项目的建设备工期间配套混凝土搅拌站,该搅拌站不属于永久站或商业用途,属于项目建设进程的暂时站,项目施工完成后即拆除。由于原建设项目整体环评没有提及该暂时搅拌站,该暂时搅拌站是否需求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点评分类办理名录(2021年版)》二十七、非金属矿藏制品业30,55石膏2、水泥制品及相似制品制造302,独立开展环评影响点评?
答复
您好。如该搅拌站仅作为主体项目的配套设备,施工完成后拆除,且基本不发生生态环境影响,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点评分类办理名录(2021年版)》第五条规则,配套设置的混凝土搅拌站暂时工程可不归入环评办理,但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形成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坏。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