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轿车,积极落实国家对新能源轿车的财税支撑政策,加大对新能源轿车在充换电、通行路权等使用环节的支撑力度,大力推动公共范畴车辆电动化,进步城市公交、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事范畴等新能源轿车使用占比。
加强新能源轿车使用保证,推广新能源轿车充电站、充电桩等基础设备掩盖,打造全省一致的智能充电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充电设备建造和使用,加快实现电动轿车充换电站“县县全掩盖”,充电桩“乡乡全掩盖”。到2022年末,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服务设备全掩盖。到2025年,建成普通公路服务区充电网络。积极推动新能源轿车换电形式使用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