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传统转关进口申报流程,“离港承认”形式下的进口集装箱抵达入境口岸后,可在未完成理货、未确定境内内河船的船名和航次情况下,由企业先行向口岸海关进行转关申报,只要在“离港承认”时完善境内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信息且舱单理货标志正常,待收到“可离港”回执后,货物即可离港。上海世界港务集团长江多式联运有限公司报关部经理林晨表示,转关形式优化晋级,在提升通关时效的同时,也减少了企业的等待时间和人力成本。
上海港外高桥港区有着通江达海的显著区位优势,是水运进口转关“离港承认”形式试点海运口岸之一。“离港承认”形式运转至今,上海外港海关稳步扩展试点范围,目前已完成与南京、合肥、长沙、武汉、南昌、成都等长江流域8个关区的结对作业,实在惠及“黄金水道”沿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