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指出,本项目采取招商方式确定投资人,择优选择资金雄厚、社会信誉好、技术实力强的法人实体作为投资人。由投资人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项目经营期限40年,经营期满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投资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牵头人提供)须具有从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业绩(近二十年参与的项目单个合同不低于100万千瓦或近二十年累计参与的项目超过200万千瓦的抽水蓄能电站),业绩参与范围为投资、建设、运营任一项均可,并有能力承担本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费用。
据了解,洞口长滩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纳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储备项目清单。拟建设一座功率为120万千瓦抽水蓄能发电站和配套设施(拦蓄水、输水、发电工程及相关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并承担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等多种任务。电站主要由上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下库及开关站等组成。项目总投资预计约人民币80亿元(具体建设规模和投资以核准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