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由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方针举措、组织保证四部分内容构成。提出作业系统完善举动、重点项目促进举动、平台载体进步举动、招商办法立异举动、招商能力强基举动、营商环境优化举动“六大举动”和支撑重大项目、执行财税方针、强化要素保证、加强引智引才、扶持中小企业、鼓舞园区开展六条方针措施。
《计划》提出,力争每年签约招商引资额1000亿元以上,执行招商引资项目170个以上,其中,100亿元以上项目2个以上,项目履约率90%、开工率70%、资金到位率40%以上,完成招商引资对全省经济社会开展的推动和支撑作用明显增强的方针。并要求强化顶层规划,完善作业机制,构建统筹协调、工作顺利、务实高效的招商引资作业系统。
《计划》指出,要立异招商办法,紧盯重点产业、优势企业、特色产品、关键技术、高端人才,以立异思路、立异举措、立异办法,进步招商引资成效。强化资源招商,推动本钱招商,深化协作招商。打造专业团队,进步招商信息化水平,继续深化“放管服”变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计划》明确,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招商局)负责协调各市(州)及园区、各部门单位开展招商引资作业,对全省招商引资作业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各市(州)及园区主要领导对本地区招商引资作业负总责,负责制定作业计划、细化作业措施,推动项目谋划、对接洽谈、签约落地等相关作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