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深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施行定见》,其间明确,要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重点区域禁止新增钢铁、电解铝等种类产能。
据悉,在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方面,山西将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对拟建、在建和已建成的“两高”项目施行清单办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重点区域禁止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聚氯乙烯、烧碱产能,合理操控煤制油气产能规划,基本完成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新式煤气化工艺改造,推动高炉一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活跃推动火电、焦化、钢铁、建材、有色、煤化工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建造国家绿色焦化产业基地,到2023年年底前,退出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以及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其他焦炉。
此外,在保障动力安全的前提下,山西将合理操控煤炭开发规划,推动煤炭智能绿色安全开采,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四五”时期,晋中、运城、临汾、吕梁等汾渭平原城市煤炭消费量完成负增长。
一起,展开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活跃布局高参数先进煤电机组,原则上不再新增燃煤自备发电机组,支持燃煤自备机组施行清洁动力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
在开展新动力和清洁动力方面,山西将继续推动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有序推动氢能、甲醇、地热能、生物质能开展,推动大型风景基地建造和光伏发电多场景交融开发。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动力占动力消费总量比重达到国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