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污染物管控有“单”可循
近日,我省印发《海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作业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明确“时间表”和任务分工,以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搅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治理。其间明确,将动态发布海南省要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做到管控有“单”可循。
依据《计划》,到2025年,完结国家要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物质与海南省第一批要点行业化学物质的环境信息调查与环境危险评价;动态发布海南省要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管控计划;完结一批要点管控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及治理试点;建立健全海南省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危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计划》从展开新污染物环境危险评价、施行全过程新污染物防治作业、加强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建设等方面,部署了10项作业任务,并逐一进行分工及明确责任单位。
其间提出,我省将按照国家优先操控化学品名录,研讨制定“一品一策”管控办法,展开管控办法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社会影响评价,2023年末前,发布海南省要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并动态更新。因地制宜制定海南省要点管控新污染物管控计划,动态发布新污染物禁止、约束、限排等环境危险管控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