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新修订的《法令》,进一步优化了城市轨道交通职业管理,西安市住宅建造行政主管部门等担任城市轨道交通建造的监督管理及相关作业,西安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担任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监督管理;明确了轨道交通建造、运营单位日常巡查权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法律主体位置,将维护运营秩序、影响运营安全等方面处罚数额较低的行政处罚权授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同时,强化了交通运输部门对轨道交通运营职业监管,加强对运营单位法律活动的指导、监督、查看;加强操控保护区域施工活动监督管理,即赋予城市轨道交通建造、运营单位对操控保护区日常巡查职责。
到目前,西安市在轨道交通方面已形成八线运营、七线共建的高质量发展局势,注册路程259公里,在建路程163公里,日均客运量超227万人次,单日峰值达448万人次,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超越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