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段时刻呈现的药品抢购现象,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自治区药监局联合发布布告,要求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证和稳价工作,引导大众理性用药,不抢药、不囤药,实在保供给、保质量、稳价格,保证大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布告明确规定,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要坚持以大局为重、民生为本,活跃安排货源,加大供给力度,坚持正常运营,无特别原因不得随意关停,线上线下出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四类”药品不再进行实名登记,不再查验健康码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要严守质量安全,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规和药械运营质量管理规范,严把收购、储存、运输、出售等各道关口,收购放心药,出售良心药,不得出售假药、过期失效等不合格药品,不得出售防疫药品时绑缚出售其他药品。
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等药学服务人员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活跃宣传遍及科学防疫、合理用药常识,为大众供给多样化药品选择方案主张,引导大众理性用药,不抢药、不囤药,在医师、药师指导下科学合理运用药品医疗器械。
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要依法合理制定价格,展开公平竞争,履行相应的社会职责,执行保供稳价要求。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明,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大众活跃参与监督,通过12315等投诉告发途径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