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忠梅提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中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体系改革,在治水兴水管水方面统筹推进水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批改、水环境处理,打开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作业,推进树立水资源刚性束缚准则,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买卖,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准则改革,获得显着成效,为立法积累了老练经历。党的二十大报告将推进绿色开展,促进人与自然谐和共生,作为“我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其时,亟须修改完善以《水法》为根底法的水法系统,确保水事法则次序的谐和安稳,完结从“政策立异”到“法治立异”。
吕忠梅标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处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思路,要求更加重视人与自然谐和共生,更加出色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生态优先,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维的重要组成部分,亟须通过修订《水法》加以贯彻落实。
“通过40多年的尽力,我国已树立起以《水法》为中心,包括《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6部法则、20件行政法规、55件部门规章、1000余件当地性法规和当地政府规章在内的较为齐备的水事法则法规系统。近年来拟定的《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是我国以流域为单元的立法新模式,对《水法》原有准则有较大突破。”吕忠梅说,行政机构涉水相关功用大幅调整、当地水事立法不断移风易俗等,都对作为水事根底性法则的《水法》提出了修订的“硬”要求。
“发动《水法》修订作业必要且可行。”关于《水法》修订,吕忠梅建议,要树立以确保水安全为根底,促进“人水谐和”、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完结中华民族永续开展的立法宗旨;明晰《水法》的水事活动综合法定位;扩展《水法》的调整规模;明晰以流域处理为主的处理体系;完善《水法》的逻辑结构等方面的相关建议。“要高度重视并处理好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