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分局督促叉车、起重机运用单位对照“三执行(执行管理机构及人员、执行管理制度、执行操作规程),两有证(设备有运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两检验(定期检验、定期自行检查),一应急(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并展开应急演练)”的管理要求,切实执行安全出产主体职责,积极展开安全教育,完善管理机制,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规范运转。一起,执法人员结合案例展开现场普法宣扬,引导运用单位和操作员要依法依规安全操作,杜绝违法运用、违章作业行为。
截至目前,该分局已检查起重机24台、叉车17辆,下发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2份,闭环整改隐患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