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KHK-XF23H039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5月08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沱江起重机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077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奥力通起重机(北京)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690000.00元。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沱江起重机有限公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奥力通起重机(北京)有限公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本公示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异议问题、提出异议的理由及证明材料组成。以收到异议文件纸质版原件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原件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文件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四川沱江起重机有限公司、成都西部泰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奥力通起重机(北京)有限公司现场递交了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招标机构按照规定于北京时间2023年04月25日09时30分组织招标人和各投标人代表进行了开标仪式,公开唱标并生成了开标记录。各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了签字确认。
3.2 评标委员会名单
评标委员会由1名招标人代表及依法随机抽取的4位评标专家组成。
根据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3.3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3.4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通过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结果显示:
成都西部泰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提供有效的用户签字盖章使用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2)业绩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10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起重量不低于10t的多支点(三支点及以上)悬挂式起重机工程应用案例1例及以上;2)投标人应具有10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跨度不低于34米的多支点(三支点及以上)悬挂式起重机工程应用案例1例及以上;注:需提供上述相关业绩已执行完成的合同文本、验收记录复印件(原件单独密封、备查),并提供上述相关业绩用户签字盖章的使用证明,否则视为没有实质上响应该技术要求,所投标品牌的起重机应无不良记录”的要求,资格性评审均不合格,故其投标被否决。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对成都西部泰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做否决投标处理后,剩余四川沱江起重机有限公司及奥力通起重机(北京)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合格,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具备有效竞争,可以进入详细评审。
3.5 废标情况说明: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对成都西部泰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做否决投标处理。
3.6详细评审
按照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议,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每位评委分别对符合要求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了排序,经汇总专家打分排序结果如下:
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得分(分) |
1 |
四川沱江起重机有限公司 |
3077000.00 |
95.02 |
2 |
奥力通起重机(北京)有限公司 |
4690000.00 |
78.38 |
3.7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无
4.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综合得分最高,排序第一的投标人四川沱江起重机有限公司有能力履行合同,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为(大写)叁佰零柒万柒仟元整(小写:3077000.00元)。
排序第二的投标人奥力通起重机(北京)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1号
联 系 人:段钢
电 话:029-86845367
传 真:029-8684603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悦熙广场 1 号楼 21 层 2103 室
联 系 人:李成武、刘宁宁
电 话:029-89582236
传 真:/
电子邮件:gkjy223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