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同名称:亭林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养护(松隐地区)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SHXM-16-20230427-1153
四、项目名称:亭林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养护(松隐地区)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
联系方式:57234111
供应商(乙方):上海盛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1391692972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亭林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养护(松隐地区)
数量: 1.00
单价(元): 1880047.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金山区亭林镇。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
处理区域内的设施进行巡视、疏通及养护。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
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的次月 1 日起(完整月)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服务标准: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或地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
1880047.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6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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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林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养护(松隐地区)的合同(11N0024755442023100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