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07-05在网上发布:涪陵区慧谷湖科创基地(一期)工程塔式起重机安(拆)、租赁、运营、维保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涪陵区慧谷湖科创基地(一期)工程塔式起重机安(拆)、租赁、运营、维保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涪陵区慧谷湖科创基地(一期)工程塔式起重机安(拆)、租赁、运营、维保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涪陵区慧谷湖科创基地(一期)工程塔式起重机安(拆)、租赁、运营、维保工程
项目编号:HXJS-GC-YQXJ-23-1861
2、 公示期:
2023年07月05日10时20分-2023年07月08日10时20分
3、 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情况如下:
序号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交货期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重庆市锦丽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1312000 |
符合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具体的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被授权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以书面形式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的投标/应答资格。
5、 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小婵
电 话:18951986868
邮 箱:165068684@qq.com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