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SSC-CG-2023-008
二、项目名称:保山北站(小永站)物流园区场地出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永驿物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小永村火车北站1号
中标(成交)金额:一个周期内,第一年到第三年租金为 600000.00元/年,第四年到第七年租金为 618000.00元/年,第七年到第九年租金为 636540.00元/年,第十年租金为 655636.2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保山北站(小永站)物流园区场地出租项目 租赁范围: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小永村。 租赁内容: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保山北站小永货运站旁占地26.866亩场地及场地内620.00平方米钢结构建筑物进行整体出租。用地性质为:集体用地;土地用途为:商业。 租赁期限:一个周期(10年)起租。 租赁相关要求:(1)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按年支付,租金为中标承租方的报价金额。每年租金到期前1个月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且每三年租金增加3%;每一周期到期后,下一周期的租金,根据市场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2)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如若发现,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回收租赁的资产,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方不得擅自拆改、损坏房屋主体结构; (4)承租方须按规定时间缴纳租金、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 (5)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的资产进行违法违规活动;不得从事娱乐业(KTV、酒吧、慢摇吧)、化工等涉及污染、噪音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 (6)经出租方、规划部门同意,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场地内新建房屋,但是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建设手续。租赁期满后,由承租人在租赁场地内新建的建筑物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如不续租,由出租方委托国资委认可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对承租方自建部分资产价值评估出具体价值后,由出租方对承租方做出与评估价对等的价值补偿,资产评估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7)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8)其他未尽事宜由招标人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组长:王东风
组员:赵永杰、王志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8月09日。投标供应商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办理。
2、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数产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永昌路300号105室
联系方式:178694387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数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廖官园A05号地块
联系方式:0875-2190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7869438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