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利用原基础,如因原基础确实不能承载,综合安全因素,可对基础进行改造,但施工周期不应超过10天,即原塔吊拆除至新购塔吊可正常使用周期不超过10天,如利用原基础改造,基础尺寸在3米*3米内,基础不限高,若基础尺寸为5米*5米,则基础限高0.5米。基础改造由供方负责。
原则上利用原基础,如因原基础确实不能承载,综合安全因素,可对基础进行改造,但施工周期不应超过10天,即原塔吊拆除至新购塔吊可正常使用周期不超过10天,如利用原基础改造,基础尺寸在3米*3米内,基础不限高,若基础尺寸为5米*5米,则基础限高0.5米。基础改造由供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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