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新旧采矿用地挂钩制度
促进净矿出让和生态修正
海南日报讯(记者李梦瑶通讯员尹建军)我省建立新旧采矿用地挂钩制度,进一步标准采矿用地处理,促进净矿出让和生态修正。这是海南日报记者日前从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获悉的。
该厅发文明确,对归入国家严重项目清单及省级重点(严重)项目清单的采矿项目用地,在建设用地批阅时直接装备计划目标;未归入国家严重项目清单及省级重点(严重)项目清单的采矿项目用地,实行新旧矿山用地挂钩机制,用地计划目标准则由市县或企业经过复垦修正存量采矿用地腾退的目标予以保证,市县采矿用地复垦量确有缺乏的,可经过处置存量土地产生的计划目标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目标予以保证,也可经过“土地超市”交易获取计划目标。
按照“谁挖掘,谁修正”的准则,采矿权人应严厉落实复垦修正义务,并及时请求检验,经过检验的复垦修正地块,经年度疆土改变查询或日常改变机制认定地类和面积后,方可挂钩运用。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正后腾退的目标仅限用于处理采矿用地批阅手续。企业将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为契合标准的犁地,并经核定报备后可用于各类项目犁地占补平衡等。
据悉,采矿用地及其配套设备用地应当契合市县疆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矿藏动力发展区,合理安排布局、规划和时序。此外,我省还将进一步标准采矿用地批阅,保证相关土地权利人的权益,并采纳划拨、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差别化供给采矿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