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电梯加装斜拉杆、更换钢丝绳
1.2 项目编号:JSXY-2023-06
1.3 采购内容:斜拉杆、钢丝绳、人工费。(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1.4 最高限价:人民币78196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
1.5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具体要求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2、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书,格式见目录八):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名
3.1 报名方式:各供应商在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1日之间把报名单位、报名项目发入邮箱:215913051@qq.com进行报名,收到邮件即为报名成功。
3.2 入校申请:各报名供应商在2023年11月23日前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入校登记,没有登记而造成无法入校投标,责任自负。登记的人员未批准入校,应在开标前一天更换人员重新登记,审核合格方可入校投标。
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
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及答疑。各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以获取制作响应文件及后期项目履行的必要信息。未联系采购人的,视为对项目情况已经了解,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一旦成交,成交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等要求,对此采购人将不予采纳。
5、响应文件编制与提交
5.1 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应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含报价申请及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询价采购报价表以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
5.2 报价应包括完成询价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的范围和完成委托全部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询价文件中规定的由成交人支付的全部费用。
5.3 纸质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形式)壹份(正本、副本、U盘一起密封)。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5.4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3日上午9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3日上午9时30分
(3)开标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南京技师学院(南京市栖霞区学海路29号)综合教学楼(新大楼)1015室现场递交,届时请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核验)
6、评审与成交标准:
6.1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处理:
(1)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限额或最高限价的;
(3)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10)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2)提供虚假材料的;
(13)不满足询价文件加★条款的;
(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2 当开标后,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时,若2家供应商均同意转为竞争性谈判且签署意见表,则该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继续评审,否则该项目流标。
6.3 当报名供应商只有2家时,参照6.2条款实施。
6.4 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5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确定评审价格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如果评审价格相同,则由评委抽签决定成交供应商。
6.6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请成交供应商及时联系采购人。
7、签订合同
7.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7.2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结果公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3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8、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学院均不退回。
9、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技师学院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学海路2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潘老师,15951839553
采购程序代理人:戴晓莉,13776600719
学院询价文件(修改2023.11.3)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