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出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出产重要指示批示精力和党中央、国务院决议计划部署,仔细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力,落实《“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展开规划》《“机器人+”使用行动施行方案》要点使命,推进机器人产业更好服务矿山安全高质量展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展开2023年度矿山机器人典型使用场景(以下简称“典型场景”)搜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搜集方向
围绕煤矿(井工、露天)、非煤矿山等方向11个使用环节,聚焦矿山机器人技能创新与使用,搜集遴选一批技能先进、成效显著、能仿制推行、使用前景宽广的机器人典型使用场景,引导机器人企业与用户单位加强协作,推进先进适用矿山机器人迭代优化和规模化使用。搜集方向参阅《矿山机器人典型使用场景参阅》(附件1)。
二、搜集要求
(一)鼓舞用户单位与机器人企业等联合报送典型场景。各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较好经济效益及良好的安全出产和环保等信誉记录。
(二)机器人及典型场景的关键技能应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典型场景在国内已经成熟落地,具有较强的演示引领效果和较好的推行前景。
(三)根据典型场景构成先进适用、推行价值突出的矿山机器人系统解决方案,提升专业化、标准化的机器人集成服务才能,推进矿山智能化展开。
(四)申报主体应具有紧密的协作机制,较强的协同创新带动效果,完善的人才团队、技能根底等。
(五)申报材料参照《矿山机器人典型使用场景参阅》(附件1)、《矿山机器人典型使用场景申报书(编写提纲)》(附件2)编写,可根据实践情况填写其他典型场景,场景数量不限。如申报多个典型场景,每个场景分别填写。
(六)典型场景描绘应要点突出、要言不烦、逻辑紧密,能从施行含义、施行途径、使用创新等方面供给经历学习,具有较强的可读性,不触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
(七)申报主体愿意自动合作展开现场调研和后续宣扬工作,积极参与供需对接等活动推行经历。
三、安排引荐
(一)报送单位应于2023年12月20日前经过“机器人+”供需对接与使用推行公共服务渠道(http://robot.cstc.org.cn)进行线上申报,并对申报内容真实性担任。
(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牵头,联合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安排搜集和引荐,中央企业经过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荐。搜集工作应遵从政府引导、申报主体自愿原则。
(三)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践,严格把关,经过专家论证和调研比较,完成线上审阅,并按引荐优先顺序填写《矿山机器人典型使用场景引荐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4年1月3日前,将申报书(附件2)、引荐汇总表(附件3)盖章后扫描电子版(PDF)分别报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根底司(电子邮箱:hepingli21 163.com)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备工业一司(电子邮箱:gongxiao cstc.org.cn)。
(四)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根底司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备工业一司安排遴选并公布矿山机器人典型使用场景名单,总结构成一批可仿制可学习的效果,将在“机器人+”供需对接与使用推行公共服务渠道上进行展示推行,并在后续的供需对接活动中进行要点宣扬与推行。
四、联系方式
(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根底司
联系人:黄海龙电话:010-64464099/64464029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备工业一司
联系人:赵奉杰电话:010-68205633/68205199
(三)我国软件评测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
联系人:万彬彬电话:18811517173
梁学修电话:15010664188
附件:1.矿山机器人典型使用场景参阅
2.矿山机器人典型使用场景申报书(编写提纲)
3.矿山机器人典型使用场景引荐汇总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