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报废设备(FZQ2000Z起重机) | ||
项目编号 | GR2023CQ1008050 | 转让底价 | 91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12-28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1-11 |
标的所在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 资产类别 | 设备 |
一、转让方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描述 | 已使用 17 年,整机锈蚀严重,主要受力构件断面锈蚀已超过原设计标准,无法修复;主要电气、机械原件老旧,电气线路老化,故障率高。 | ||
标的所在位置 | 内蒙达旗 | ||
转让底价(万元) | 91 万元 | ||
计量单位 | 台 | 数 量 | 1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鹏信资评报字[2023]第SHZ023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8-31 | ||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可做二手设备处置的部件,均作为报废装置处置。受让方需按转让方要求实施拆卸、切割作业,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移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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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踏勘联系人 | 孙先生 | 联系电话 | 13811233404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 |||
行为批准机构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 |||
备案机构">评估备案机构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踏勘活动由转让方统一安排,现场踏勘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13811233404,标的踏勘地点:内蒙达旗,确认无误后与转让方及指定踏勘服务机构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公告附件),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后须持重庆联交所出具的相关证明经拍卖机构(机构名称:拍拍在线(北京)拍卖有限公司;机构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13811233404)办理竞买手续后(拍卖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截止),方取得竞拍资格。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挂牌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上午10点,拍卖地点:网络拍卖平台(www.ppzxchina.cn)。 4、转让方未提供所有转让标的的合格证、购置发票等资料,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数据等)。意向受让方须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的现状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受让方应当到现场对转让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为准进行交接。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同意按照转让标的现状与转让方进行交接,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否则将视为违约。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6、若协议成交,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若拍卖成交,受让方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交易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7、本次转让底价为含税价,税率3%。交易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id=204” 9、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10、备查资料:评估报告、现场踏勘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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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或再生资源回收许可证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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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4.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景经理 | 联系电话 | 18623069884 | |||
服务机构 | 服务机构名称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服务机构联系人 | 唐先生 | 联系电话 | 13339413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