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124-ZB11681)
公示开始时间:2024-07-23 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7-25 23:59
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600kA电解槽产能置换升级项目-氧化铝仓库双梁桥式起重机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168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交货期 |
1 |
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 |
1458000.00 |
合格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 天内到货,20 内完成安装调试,共计70 天 |
2 |
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
1480000.00 |
合格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10天内完工,7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到货,40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
3 |
河南新科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1512240.00 |
合格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10天内完工,7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到货,40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河南新科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方式:
异议提出方式: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纪委工作部,电话:0971-2752650 ,邮箱:qh_jijian@126.com 。
上级监督管理部门:中铝股份投资管理部 电话:010-82298863 邮箱hl_huang@chinalco.com.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张公路76号
联系人:耿奎英
电话:0971-2752785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李嘉欣
电话:18295685980
电子邮件:4080838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