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8月25日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院2024年度随车起重机租赁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工作,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院2024年度随车起重机租赁服务。
(二)采购人:莫丽霞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项目概况:为满足2024年广西路桥集团及其直属单位广西区内在建项目施工需求,提高租赁设备使用的及时性,保证良好的工作效率,现进行随车起重机租赁服务采购。
二、采购内容
序号① |
设备名称② |
品牌范围③ |
规格型号④ |
数量① |
备注⑧ |
1 |
随车起重机 |
不限品牌 |
12-14t |
批 |
|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及采购对象
(一)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本项目因第一次公开竞争谈判后,仅有一家供应商响应报价,经查,此供应商为路桥库内供应商,且有近三年有与路桥合作相关业绩,合同履约能力强,提供设备状况良好。 综上,根据《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北投发〔2023〕131号)第十六条第(十一)款第5条,《关于印发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版)的通知》第十六条第(十一)款第5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单一来源采购对象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对象 |
备注 |
1 |
随车起重机租赁服务 |
柳州市星大运输有限公司 |
|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公示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上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服务中心
递交地址:南宁市平乐大道21号路桥大厦主楼24楼2402室
联系人:莫女士
联系电话:0771-2569446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劳务供应商注册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569499(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平乐大道21号路桥大厦主楼11楼1112室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0771-2569963
电子招采平台客服电话:0771-3135863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