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爆电器
- explosion-proof electric apparatus
- 防止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
- 有防爆标志和技术数据
目录
简介编辑
国内防爆电器相关执行标准编辑
分类编辑
防爆控制箱类
防爆起动器类
防爆控制开关类
防爆主令电器类
防爆接线箱类
防爆灯具类
防爆连接类
防爆风扇类
具有发热功能的防爆电器类
防爆报警电器类
防爆电磁铁类
防爆其他类
民用防爆产品
设计特点编辑
外壳的设计
电路的设计
电源的设计
类别**编辑
标志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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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电气设备为ⅡB类隔爆型T3组,标志为ExdⅡB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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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电气设备为Ⅱ类增安型,温度组别为T2组,标志为ExeⅡ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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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电气设备采用一种以上的复合型式,则先标出主体防爆型式,后标出其它防爆型式,如主体采用增安型内装ⅡC类隔爆部件,温度组别为T4,标志为ExedⅡC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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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电气设备为粉尘防爆防尘型T11组。标志为:DIPDPT11。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按各自的标准划分爆炸危险区域。我国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爆炸性气体环境分为O区、1区和2区。(与IEC国际电工委员会一致)
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0区一般只存在于密封的容器,贮罐等内部气体空间,在实际设计过程中1区也很少存在,大多数情况属于2区。
防爆电器设备分类编辑
Ⅱ类除矿井以外的场合使用的电气设备
1.3Ⅱ类电气设备,按其适用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大试验安全间隙或*小点燃电流比,分为ⅡA,ⅡB,ⅡC三类;并按其*高表面温度分为T1-T6六组。
1.4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引燃温度分组,见表1。
1.5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其*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小点燃电流比(MICR)分级,见表2。
表1
组别
引燃温度t(℃)
T1
450<t
T2
300<t≤450
T3
200<t≤300
T4
135<t≤200
T5
100<t≤135
T6
85<t≤100
表2
类别
*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mm)
*小点燃电流比
ⅡA
≥0.9
>0.8
ⅡB
0.5<MESG<0.9
0.45≤MICR≤0.8
ⅡC
≤0.5
<0.45
性质:在规定试验条件下,气体、蒸气爆炸性混合物的*小点燃电流与甲烷爆炸性混合物的*小点燃电流之比。中国规定气体、蒸气危险物质按*小点燃电流比分为Ⅱ**,ⅡB级和ⅡC级。*小点燃电流比≤1.0,>0.8的为Ⅱ**;≤0.8,>0.45的为ⅡB级;≤0.45的为ⅡC级。例如,乙烷、乙烯、乙炔分别为Ⅱ**,ⅡB级,ⅡC级危险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