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桥式起重机的跨度和起升高系列。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桥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主要包括吊钩桥式起重机、抓斗桥式起重机、电磁桥式起重机、两用桥式起重机、三用桥式起重机(以上属通用桥式起重机)、慢速桥式起重机、防爆桥式起重机、绝缘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和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等。其他专用桥式起重机亦应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GB6974 起重机械 名词术语
GB14405 通用桥式起重机
GBJ6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术语
3.1 起重机跨度S(crane span)和起升高度H(lifting height)的定义(或说明),见GB6974.2中4.3和2.6的规定。
3.2 厂房的跨度L(workshop span):厂房柱子纵向定位轴线间的距离起重机跨度与厂房跨度定位轴线以及地面(或地坑底面)与起升高度之间的关系示于图1。
注:图1中的ac为联系尺寸,a1为插入距,具体规定见GBJ6-86。
4、起重机跨度
4.1 起重机跨度S是根据装设起重机的厂房跨度L确定的。两者间的关系如下式所示:S = L — b
式中:b=b1+b2,为厂房跨度与起重机跨度之差,其值按表1确定。
注:有无通道,系指建筑物上沿着起重机运行线路是否留有人行安全通道。
注(1) 在同一轨道上同时装设额定起重量为50t以下和63t以上的两种起重机时,起重机的跨度值应按63t以上的起重机选取。
(2) 同一跨间内装设两层起重机时,表内的起重机跨度值只适用于上层起重机。
(3) 沿起重机轨道的两侧必须设有通道时,起重机跨度允许按0.5m的倍数减少。
5、起重机起升高度
5.1 通用桥式起重机、慢速桥式起重机、防爆桥式起重机和绝缘桥式起重机的起升
高度见表3。
注(1)表中有范围的起升高度,具体值视使用场合而定。(2)表中所列的起升高度均为最大起升高度,必要时,经供需双方协高,也可超出此限。用户在订货时应提出实际需要的起升高度,实际值应从6m始,每2m为一档。
5.2 电动单梁起重机和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的起升高度见表4。
注:表中所列的起升高度范围,对于生产厂房用的起重机,一般从6m始至12m,每3m为一档;大于12m的多为6m一档。用于其他场合下的电动单梁起重机,应按所配电动葫芦的标准起升高度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