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主参数是表示起重机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的参数。是起重机设计的依据,也是起重机安全技术要求的重要依据:
(1)额定起重量Gn
额定起重量Gn 是指起重机能安全吊起的物料连同可分吊具或属具质量的总和。对于吊钩起重机其额定起重量就是其安全起吊物料的质量。但对带可分吊具(如抓斗、电磁吸盘、平衡梁等)的起重机,其吊具和物料质量的总和是额定起重量,允许起升物料的质量是有效起重量。起重机标牌上标定的起重量,通常都是指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起重量标牌应醒目显示在起重机结构的明显位置上(这是起重机维护工作的内容之一),以提示操作者避免超载。
(2)跨度s和幅度r
跨度S 是指桥式类型起重机运行轨道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桥式类型起重机的小车运行轨道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地面有轨运行的臂架式起重机的运行轨道中心线之间的距离,都称为轨距。保持起重机的大车运行轨道的跨度和小车运行轨道的轨距平行,是起重机维护工作的内容之一。
幅度L 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幅度,是指旋转中心线与取物装置铅垂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单位是米。非旋转类型的臂架起重机的幅度,是指吊具中心线至臂架后轴或其他典型轴线的水平距离。当臂架倾角最小,或小车位置与起重机回转中心距离最大时的幅度为最大幅度,反之为最小幅度。
(3)起升范围D和起升高度H
起升高度H 是指起重机运行轨道顶面,或地面到取物装置上极限位置的垂直距离。有些起重机的取物装置允许下放到地面或轨道顶面以下,其下放的距离称为下降深度。这时,起重机的起升范围即是起升高度和下降深度之和,即吊具最高和最低工作位置之间的垂直距离。在起重机实际作业中,不得超过起升高度允许值。因为超限度会使卷绕在起升机构卷筒上的钢丝绳绳尾固定措施超载失效,将导致重物坠落事故发生。
(4)工作速度:
工作速度V 起重机工作机构在额定载荷下稳定运行的速度。包括起升速度Vq、大车运行速度Vk、小车运行速度Vt、变幅速度Vl和旋转速度ω。对于流动式起重机在道路行驶状态下的工作速度,是用行走速度Vo来描述。当起重机的某一工作机构可以多挡位操作时,一般情况下,载荷越大,工作速度越低。对于臂架式起重机,应控制其旋转速度,防止由于旋转速度太大,吊载产生的离心力导致起重机倾翻。
(5)生产率;
(6)质量和外形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