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那么大,总会遇到一两个熟悉的人在做着所谓的“微商”。百科的解释为“移动端上进行商品售卖的小商家。”在实际生活当中,微商是非常遭人恨的,至少一听说是做微商的是不受人待见的,就像电商刚推出一样,一说电商,别人就认为做电商的都是骗子,现今的微商和当初的电商如出一辙。
随着微信、易信、陌陌等社交工具的崛起,以移动社交为基础的其他属性被拓展出来,如媒体属性、电商属性、游戏属性、办公属性、O2O工具属性等,其中尤以微信为最,因为微信的用户量最大,微信官方公布的微信用户量最高是6亿。微信后期的“游戏规则”变化越来越多,这就给陌陌、易信等社交工具以发展的机会,现在几乎所有的移动社交工具里都能找到做微商的用户,微商就像“蚂蚁”一样遍布移动社交的各个角落。
面膜、保险、保健品、代购、衣服等,是最为常见的微商们发布的信息,他们每天乐此不彼的发布着这些信息,很多我们没有见过的品牌,但是却标着从韩国、美国、法国等“高大上”地方的产品,隐隐然又让人有些动心,对于某些人来说,能够比较廉价的买到这些产品的话,还是很划算的。终归,这部分人是少数,大部分人都对微商深恶痛绝,轻则屏蔽,重则“绝交”。那么,为何微商会如此的遭人嫉恨呢?
(1)重复多次发布广告信息。对于一个通讯录仅有50——100人范围内的用户来说,朋友圈里更新的数量非常少,但是有了微商用户以后就不一样,微商用户为了全面展现他们的信息,必须大量多次的发布他们的产品信息,期待能在“众多”的朋友当中挖掘出强需求的用户,毕竟这基本上是一本万利的事情,他们仅仅只是发布信息而已。
损人利己,怎么看也是利己比较重要。重复多次广告对于微商主是有利的,他们的信息得到了多次宣传,而对于用户来说,他们接受到某广告信息的需求,只需要一两次就足够了,他们不需要一天数十条的广告信息轰炸而来,任何简单重复的信息多了以后,都会像苍蝇一样让人厌倦,更何况还是粗鄙的广告。
(2)屏蔽的矛盾。虽然微信很温馨的给出了屏蔽朋友圈功能,但是这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垃圾信息的传播。微信的社交体系是基于熟人关系的,而屏蔽熟人的信息,一旦被发现,后果就不好了,多数用户都因为存在这一关系,而无法屏蔽掉微商们肆无忌惮信息的传播,熟人怎么会去“打脸”呢?正因为无法屏蔽,所以内心深处肯定是深埋着对微商们的恨意的。基于熟人关系上,微商们并不仅仅只限于自身传播,他们甚至会强烈要求通讯录上的朋友帮助其进行广告传播,本来就不喜欢,还要去朋友圈发布,不憎恨才怪呢。
(3)假货。互联网是假货的温床,互联网本身是平的,且无地域限制,也没有办法验证产品的真假,只要有“傻缺”上当,他们就赚死了,即使平台会进行打击,但是很多平台都是自己的,根本无法打压。
用微信的人如此之多,那些聪明的卖假货的人群自然而然的凭着他们灵敏的嗅觉去到适合他们滋养的地方。不能说所有做微商的人都是卖假货的,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微商里面存在着相当一部分假货存在。就算不是假货,也是三无产品,是否是添加剂过量,是否含有致癌物质等,这些连微商自己都无法辨别,更何况用户。
即使微商们的产品是用户们所需要的,但是如果是真的能够有微商们所宣传的那么好,也就罢了,实际上效果却并没有宣传的如此好,当产品落差出现后,就容易给用户的心理造成上当受骗的错觉,明明是朋友关系,还拿来骗,不友尽才怪。
甚至有些微商们还强制朋友去购买他们的产品,这样就更让人憎恨了。当然,不是所有的微商皆是如此,一棍子把所有的微商打死没有必要。微商崛起于微信朋友圈,这得益于微信的快速发展以及用户群体广泛,但是微商又因为发展过快而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假货泛滥,这就给用户造成了做微商就是卖假货的错觉。
微商自身绝对是一种很好的商业机会,其是另一种形态的电商,以个体为单位,以移动社交工具作为传播途径,商品在用户之间流转。再用另一种心态看,A用户迫切需要购买面膜B用户刚好在国外旅游,于是A用户让B帮忙带A需要的面膜,A用户支付给B用户10元的携带费用,这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微商们是把这种方式搬到了微信朋友圈上去,基于熟人的关系进行产品销售。
但是,微商真的有说的这么好么?既然好,为何会遭到那么多人的憎恨?其根本还是产品的质量问题,即使是广告,但是用户需要的是,好的产品或者服务,微商们自身就是某产品的代理商,在质量上,他们是没办法保证的最核心的东西没有了,用户肯定就不会喜欢他们了。
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呢?电商发展数年之久,才开始有平台规则、法律等较为完善的规则发布,假货等问题在电商上面至今还存在,即使是这样,电商依然蒸蒸日上。微商的发展轨迹可以参考电商的发展史,只要微商们不是做违规或违法的事情,只要产品是好的,还是能够在如今的移动互联网大环境下分一杯羹的。但是,想必要出台关于微商的法律规定或者平台规则需要数年的等待。总的来说,我还是看好微商的,前提是别卖假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