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行车的日常办理,增强行车的运用寿命,提高行车的运用效率,避免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准则。
二、范围
公司内的一切行车及其运用人、办理者均应恪守本准则。
三、职责
行政安全部为行车安全办理的职责部分。设备部为行车维护、保养的职责部分。
第二章运用规则
一、带有驾驭室的起重机械有必要设有专人驾驭。制止非驾驭人员操作。起重机司机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能按指定机型独立操作。
二、起重机凡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一律制止运用。
1、钢丝绳到达报废规范。
2、吊钩、滑轮、卷筒到达报废规范。
3、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外载荷。
4、限位开关失灵。
5、主要受力件有裂纹、开焊。
6、主梁弹性变形或永久变形超越修补界限。
7、车轮裂纹、掉片、严重啃轨或“三条腿”。
8、电气接零维护挂靠失掉效果或绝缘达不到规则值。
9、电动机温升超越规则值。
10、转子、电阻一相开路。
11、车上有人(检查、修补指定专人指挥时在外)。
12、露天起重机当风力达六级及以上。
13、新设备、改装、大修后未经验改合格。
14、轨迹行车梁松动、断裂、物件破碎、终点车档失灵。
三、起重机司机三禁绝:
1、作业前制止饮酒。
2、禁绝带无关人员上车。
3、操作时禁绝吸烟、吃东西和与他人说话。
第三章操作规程
一、通用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开车前要先检查:机械、电气、安全设备是否杰出;车上有无可碰、卡、挂现象;承认一切正常,打铃告警后,再送电试车。检查发现有第二章第二款的状况时立即泊车。
2、操作中有必要精力集中,与下面密切配合。
3、操作中严格履行“十不吊”:
①超越额外负荷不吊。
②指挥信号不明、分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吊索和附件绑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
⑤歪拉斜挂不吊。
⑥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⑦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⑧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⑨埋地物品不吊。
⑩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4、操作中要一直做到稳起、稳行、稳落。在靠近邻车或挨近人时有必要及时打铃告正告。
5、吊运物品坚持“三不跳过”:
①不从人头上跳过;
②不从汽车、拖拉机或其他载重车辆头上跳过;
③不从设备上跳过。
6、作业时,任何人发出泊车信号均应立即泊车。
7、操作带翻、游翻、兜翻时应在安全当地进行。
8、起吊重物时,距地上间隔不许超越0.5米。
9、吊运挨近额外负荷时,应升至10公分高度泊车检查刹车才能。
10、吊运过程中,不允许一起操作三个机勾(即大车、小车、卷扬不能一起动作)。
11、正常状况下禁绝打反车。
12、制止运用两台起分量不同的起重机共吊一物。用两台起重才能相等的起重机共吊一物时,应采纳使两台起重机均能保持垂直起重措施,其吊物分量加吊具分量之和的禁绝超越两台起重机起重才能总和的80%。且须安全部负责人或其指使的专人在场指挥,方能起吊。
13、上下车时需由梯子渠道通过。禁绝从一台车爬至另一台车。禁绝沿轨迹行走。
14、车上禁绝堆积活动物或其他物品,工具应加以固定。
15、同一跨轨迹上有两台以上吊车时,禁绝相互推车磕碰。
16、吊钩不载荷作业时,应升至一人以上高度。
17、在处理毛病或离车时,控制器有必要放于“0”位,堵截电源。禁绝悬挂重物脱离车。下班时把小车停于驾驭室一端,吊钩升至规则高度。
18、仔细填写交接班记载,特别是不安全要素有必要交待清楚。
二、电动梁式吊车操作规程
1、操作前有必要做到:
①向接班人或参看交接班记载了解设备状况。
②具体检查卷场限位开关、制动器力矩。
③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和电器部分。
④观察车上有无可能掉下来的东西,紧固件有否松动,并实验空车。
2、操作中做到:
①有必要保持钢丝绳卷绕正确,产生出槽乱卷现象应及时下降理正后再起吊。
②吊物件时制止从人头、火车头、汽车头及设备上跳过。
③吊物操作要平稳,禁绝摆晃。
④同一跨轨迹有两台以上吊车时禁绝推拉磕碰。
⑤发现以上状况之一者应泊车。
3、脱离作业地时应将吊物放下,吊钩升到规则高度,堵截电源。
三、带有驾驭室的电动跑车,除履行梁式吊车、电动葫芦操作规程外,还应履行下列规则:
1、开动行走组织时,应先看转辙器(叉道)是否接通。
2、在弯道上不能全速行驶。
四、特种行车除履行《通用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外,还应履行下列规则:
1、操作吊运熔化金属、液体浮渣及浇铸天车:
(1)起吊前,须留意吊是否将包环吊牢。
(2)将金属包吊至距地上100毫米以内的高度实验制动器牢靠性。
(3)包内液体距包沿之间隔不得小于100毫米。
(4)不得将天车停于浇铸钢渣方位。
(5)禁绝利用天车扯拉“凝固金属”。
(6)吊运金属包时禁绝从易燃易爆物品上和冰、水面上通过。
(7)发现有漏包现象时,应打铃告警、找安全当地放下,作业中金属包距地上间隔不得大于0.5米。
(8)在起吊时,应留意辅助吊钩动作,禁绝钢丝绳与金属包相碰触摸。
(9)当天车移动时,应留意避免吊钩及金属包挂住地上物品,禁绝从设备上跳过。
(10)倾倒液体金属或浮渣时应平衡均匀,以免迸溅到作业场地。
(11)如因有浮渣,液体金属倒不出时,不应再翻复金属包。
2、操作电磁盘及抓斗天车:
(1)起重电磁盘作业时,只可在指定道路内移动重物。
(2)起重电磁盘作业时,应经常留意电压变化状况,如有突然下降或超出规则值时,应泊车检查。
(3)起重钢丝绳及电缆应正确卷绕在卷筒上。
(4)起重电磁盘禁绝超高退磁卸物,不吸物时禁绝通电。
(5)电磁盘作业禁绝超“JC”制。
(6)抓斗作业时,为避免物品掉出,应交抓斗闭合紧密,不许可摇晃。
(7)当抓斗没有完全闭合前,抓斗需稍提起再闭合,以避免过载。
(8)抓斗起升时,应使负苛均匀传至每支钢丝绳上。
(9)抓斗作业前,各组织需进行短时间空作业,检查是否正常。
(10)电磁、抓斗不得吸、抓固定物品。禁绝升高卸物破碎。形状不规则的硬质物品禁绝抓。
(11)抓斗、磁盘重与重物分量之和不得超越天车的额外起分量。
(12)不作业时磁盘、抓斗应落至地上。
3、吊运毛坯天车:
①在起吊时须确信绑缚、夹持紧固。
②将毛坯送进或取出炉子时不得碰击炉口及其他物品。
③禁绝使夹持毛坯的夹钳或其它设备留在炉子中。
五、起重机驾驭人员交接班有必要施行班点检,具体记载每班检查及作业状况。班检内容包括:
1、有声信号声响宏大。
2、控制器触头应触摸杰出,保证调速正常。
3、各制动器有必要灵敏牢靠(特别是卷扬组织)。
4、锥度轴上的联轴器禁绝松动。
5、大、小车缓冲器完好牢靠。
6、集电托及软线禁绝有挂、卡、碰、脱现象。
7、各安全开关有必要完好、灵敏、牢靠(特别是升降组织)。
8、大、小车轨迹禁绝有障碍物。
9、电动机碳刷、滑环有必要光滑,触摸杰出,调速正常。
10、钢丝绳的紧固、卷绕有必要正确,其损坏不得超越报废规范。
11、吊钩、滑轮滚动灵敏,禁绝有裂纹、破裂现象,防松螺母有必要牢靠。
12、空作业试车,确信安全牢靠,方可作业。
第四章违章处分
一、违章操作处分:
1、开英雄车、开违章车、开带病车、开赌气车每次罚款20元。
2、作业停歇时,将起吊物品悬在空中逗留每次罚款20元。
3、吊运过程中,起吊物品在人员和重要设备上跳过每次罚款50元。
4、地上有人应先按铃警示或绕道行使,必要时未泊车,不等地上人员让开后再开车,一边响铃一边从人员上方跳过每次罚款50元。
5、在多人指挥,信号不明、手势不清、扎缚不牢不正、超负荷及斜吊、拉吊等易产生事故的状况,盲目起吊每次罚款50元。
6、行车不带负荷移动时,吊钩未提起,吊钩口挂长钢丝绳、链条等吊具拖行的每次罚款20元。
7、双钩行车作业时,不作业的钩子未开到挨近极限方位的高度,钩子上挂着钢丝绳等吊具;两只吊钩一起吊两个物件每次罚款20元。
8、双钩行车主、副钩换用时,在两个吊钩到达相同高度之后,有必要按需求次序一个个地单独开动。未按需求次序一起开动的每次罚款20元。
9、不按恪守安全操作规程,违反一次处分20—50元。
第五章附则
一、本准则由项目部进行修改和解释。
二、本准则公布之日起开端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