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恪守如下规则:
a、按指挥人员宣布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任何人宣布的紧急泊车信号均应当即履行;吊装过程中呈现毛病,应当即向指挥人员陈述,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b、重物挨近或到达额外起重吊装才能时,应查看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吊起;
c、运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应坚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该超越各自额外起重才能的80%;
d、下放吊物时,不该自在下落(溜);不该运用极限方位限制器泊车;
e、不该在起重机械作业时对其进行检修;不该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组织的制动器;
f、罢工和歇息时,不该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
g、以下情况不该起吊:
①无法看清场所、吊物,指挥信号不明;
②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③重物绑缚、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绳打结,绳不齐,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
④重物质量不明、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