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接户线与建筑物各部分间隔应符合表7—11的规则。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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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允许距离,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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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方窗户或阳台的垂直距离
与下方窗户的垂直距离
与下方阳台的垂直距离
与窗户或阳台的水平距离
与墙壁、构架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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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300
2500
7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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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11低压接户线与建筑物各部分的间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