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带起重机安全技能操作规程
1一般规则
1.1司机有必要恪守本规程30.1.7的规则。
1.2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如地上松软,应夯实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起重机作业、行进与停放时,应按安全技能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水沟、基坑坚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1.3夜间操作有必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遇有恶劣气候有必要恪守本规程30.1.5条规则。
1.4新购置或新大修的起重机运用前有必要通过查看、试吊,如静载实验(最大起重量加25%)及动载实验(最大起重量加10%),承认合格后方可运用。
1.5操作前应对传动部分试作业一次,重点查看安全设备、操作设备、制动器和稳妥设备、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则。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足够,各连接件无松动。
1.6发动前应将主离合器脱开,将各操作杆放在空挡方位。
1.7内燃机发动后应查看各仪表指示值,待作业正常再连接主离合器,进行空载作业,承认正常,方可作业。
1.8起重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在作业时应摆放规整,钢丝绳在卷筒上至少应保存3圈余量。
1.9起重机械在最大作业幅度和高度以外3m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特殊情况有必要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1.10加油时邻近禁止烟火,油料着火禁止浇水,运用泡沫灭火器、沙土或湿麻袋等物熄灭。
2安全操作
2.1操作时有必要恪守本规程30.1.4和30.1.7的规则。
2.2作业时变幅应缓慢平稳。禁止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满载荷或挨近满载荷时禁止下落臂杆。
2.3重物起吊离地10~50cm时,应查看机身稳定性,制动灵活牢靠,绑扎牢固,承认后方可持续作业。起吊重物下方禁止有人逗留或行走。
2.4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越说明书的规则。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越78°。
2.5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挨近满负荷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和下降臂杆。
2.6起吊重物左右反转时,应平稳进行,不得运用紧急制动或在没有停稳前作反向旋转。起重机行进时,反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有必要刹住。
2.7起重机需带载荷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越额外起重量的70%。行走时,吊物应在起重机行走正前方向,离地高度不得超越50cm,行进速度应缓慢。禁止带载荷长距离行进。
2.8转弯时,如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一次不超越15°)。下坡时禁止空挡滑行。
2.9双机抬吊重物时,应运用性能相尽的起重机。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协调一致。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荷载不得超越额外起重量的80%。
3停机后查看
3.1起重机转移工地运用长板拖车运送。近距离自行转移时,有必要卸去配重,拆短臂杆,主动轮在后面,反转、臂杆、吊钩等有必要处于制动方位。
3.2起重机通过桥、管道(沟)前,有必要按安全技能措施交底,承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铁路、地上电缆等设备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期不得在上面转弯。
3.3作业后臂杆应转至顺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挨近顶端的方位。各部制动器都应稳妥固定,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