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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操作规程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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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吊操作规程

    塔吊操作合计十三条,本文详细说明。

    一、塔吊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准挂牌运用。

    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制止操作人员酒后作业。

    四、塔吊作业必须有专职操作工和地上指挥员,操作人员在得到清晰的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作业,开机前必须鸣笛示意。

    五、塔吊必须在生产厂客规定的起重作业性能范围内作业,制止超负荷运转。

    六、塔吊制止斜吊,制止起吊不明重量的大件物品,制止起吊埋入地下或凝结在地上上的物品。

    七、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制止高空坠物。

    八、有重物悬挂在空中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九、起吊物品必须捆扎可靠,制止起吊松懈、零乱的物品,雨天作业应先试吊,证明制动体系安全可靠方可进行作业。

    十、操作人员起吊前须检查各限制器,需调整时要及时调整,制止运用短少安全设备的塔吊。回转、变幅、起升、行走机构要及时添加润滑油。

    十一、起重机作业时,风速应低于6级,遇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行走式塔吊还应夹好夹轨器。

    十二、塔吊晚间作业,除塔吊本身照明外,工地现场也应保证良好的照明,否则制止作业。

    十三、塔吊作业完毕,吊钩上制止挂物,吊臂转到顺风方向,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升至最高位置,小车停在起臂中部,顺次切断所有电源,只留塔帽和起重臂障碍红灯示警,锁好司机室方可离机。

    十四、司机室内制止存放润滑油、棉纱等易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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