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对葫芦式起重机操作者的要求
1.操作者有必要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视力(包含矫正视力)在0.7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详细工作条件的要求。
2.操作者应能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把握有关安全留意事项。
3.操作者应了解常常操作的葫芦式起重机的根本结构和功能。
4.操作者应了解葫芦式起重机安全设备的作用,把握相应的吊装作业知识。
二、开端作业前的留意事项
1.作好必要的安全查看和准备工作。
2.对长期停止使用的葫芦式起重机,重新使用时,应按规程要求进行试车,认为无异常方可投入使用。
3.开端作业前应查看起重机轨道上,步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异物与障碍物,铲除异物或障碍物后才干开端作业。
4.查看电压降是否超出规定值。
5.查看操作按钮符号是否与起重机动作一致。
6.查看制动器制动作用是否杰出。
7.查看上升极限方位限制器是否安全可靠。
8.查看起升、运转组织空车运转时是否有异常响声与振荡。
9.查看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毛病与损坏。
10.查看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毛病与损坏。
三、葫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2.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经过。
3.不得侧向斜吊。
4.不得使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泊车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常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器冲撞,或到达泊车的意图。
6.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
7.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保护。
8.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荡时进行起吊,横行与运转作业。
9.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10.不得随意拆改葫芦式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设备。
11.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害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设备损坏、吊装钢丝绳损害已到达报废规范等。
12.不得在绑缚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3.不得在工作地暗淡,无法看清场所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4.留意作业中吊载邻近是否有其他作业人员,以防呈现冲撞事故。
15.留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6.留意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7.留意作业中应随时调查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功能。
18.承认操作处于易见方位再进行操作。
19.承认手电门按钮符号后再操作。
20.承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着手电门按钮。
21.发现起重机毛病时,应及时与安全保护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毛病。发现毛病时要先堵截总电源。
22.重物接近或到达额外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23.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毫米处时,应泊车调查是否安全再下降。
24.无下降极限方位限制器的葫芦式起重机,在吊具处于最低方位时,卷筒上的钢丝绳有必要确保有不少于两圈的安全圈数。
25.翻转吊载时,操作者有必要站在翻方向的反侧,承认翻转方向无其他作业人时,再进行操作。
26.为减少吊载的摇摆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